当前位置 > 首页 > 政务服务 > 专题服务 > 住房服务 > 不动产登记废止公告

2024年8月27日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废止公告

来源: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时间:2024-08-27 09:35:00访问量:字体

公     告

根据(2023)苏0582民初7628号执行裁定书,(2024)苏0582执216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,致任晓秋名下金港街道金都花苑57幢702;Z24室的不动产权利已发生变更。

任晓秋原办理的不动产首次信息表(2022)82041821、(2022)82041856号不动产证明因我机构无法收回,对照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二十三条经本公告发布后作废。

特此公告!

公     告

黄真、丁磊因保管不善,将苏(2020)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36517号不动产权证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登记证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!

    

声明人:黄真、丁磊

公     告

唐美高因保管不善,将张国用(2001)字第7806010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!

   

声明人:唐美高

公     告

邵武斌因保管不善,将张集用(1999)字第6107006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!

   

声明人:邵武斌

公     告

茅国良因保管不善,将张建房字第008369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!

   

声明人:茅国良

公     告

邹杨福因保管不善,将张建房字第008721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!

   

声明人:吴灶平

公     告

包立华因保管不善,将苏(2016)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02986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!

    

 声明人:包立华

公     告

杨羽吉因保管不善,将华西房产坐落于杨舍镇丽景华都景园B区地下停车场171#汽车位,B010747号房屋初始登记证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登记证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!

    

声明人:杨羽吉

公     告

陈晨因保管不善,将苏(2019)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4253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
声明人:陈晨

公     告

张峻华因保管不善,将张国用(2011)0041647号、张国用(2011)0041648号土地证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!
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声明人:张峻华

公     告

因下表所列塘桥镇周巷村村民保管不善,将所列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使用权证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现声明该证书作废。

序号

权利人

权利类型

原房产证号

原土地证号

1

钱明保

集体土地使用权

  

张集用(2011)字第5111005

公     告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编号:锦丰24-118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产证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原房产证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张房权证锦字第0000284072

顾洪平

锦丰镇店岸村3


公     告

 编号:塘桥24-195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

公     告

因下表所列塘桥镇周巷村村民保管不善,将所列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使用权证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现声明该证书作废。

序号

权利人

权利类型

原房产证号

原土地证号

1

须惠元

集体土地使用权

  

张集用(1999)字第51120286

2

褚德林

集体土地使用权

  

张集用(1999)字第51120235

公     告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编号:锦丰24-116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权利人

坐落

房产证号

土地证号

地号

1

吴建平

塘桥镇韩山村12组吴家宕17

0066293

9951070309

510712017

2

吴建华

塘桥镇韩山村12组吴家宕18

0102011

9951070310

510712018

3

高华

塘桥镇韩山村12组吴家宕19

0106067

9951070311

510712019

4

高明华

塘桥镇韩山村12组吴家宕20

0106073

9951070312

510712020

5

吴建新

塘桥镇韩山村12组吴家宕22

9951070313

510712022

6

吴林益

塘桥镇韩山村12组吴家宕23

9951070314

510712023

7

吴炳成

塘桥镇韩山村12组吴家宕24

9951070315

510712024

8

吴龙飞

塘桥镇韩山村12组吴家宕4

9951070296

510712004

9

吴仁兴

塘桥镇韩山村12组吴家宕3

0106078

9951070295

510712003

10

吴连元

塘桥镇韩山村12组吴家宕2

0106077

9951070294

510712002

11

吴建林

塘桥镇韩山村12组吴家宕1

9951070293

510712001

公     告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张集用(1999)字第74120213/张建房字第0025487

朱官清

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

/

晨阳镇新南村67

/

2

张集用(1999)字第65030004/张建房字第0151524

郭桂生

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

/

东莱镇庆东14

/

3

张集用(1999)字第67020111/张建房字第0140928

陆永龙

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

/

塘市镇黄旗村4

/

4

张集用(1999)字第67020286/张建房字第0141100

顾春芳

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

/

塘市镇黄旗村1139

/
















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2024年8月27日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分享:
分享文章到
TOP 打印 关闭
点击收藏
回到顶部
Baidu
ma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