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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9月3日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废止公告

来源: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时间:2024-09-03 10:34:00访问量:字体

公     告

编号: 凤凰24-159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张国用(2010)字第0200064

王卫波

国有土地使用证

/

龙潭新村三区59


公     告

查育才、张美玲因保管不善,将张房权证塘字第0000279295号、张国用(2013)0200036、0200037,张房权证塘字第0000278358号、张国用(2013)字第020003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声明人:查育才、张美玲

公     告

徐建芳因保管不善,将张国用(2001)字第7818025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
特此声明!

   

声明人:徐建芳



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4年9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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